|
考评项目 |
考评分数 |
考评内容 |
考评责任单位 |
得
分 |
|
1、
日
常
管
理
(30分) |
1.1
基本
建设
(3分) |
各项基本制度健全、规范
(最低1.5分) |
院学生会公寓部正副部长 |
|
|
1.2
具体
管理
(5分) |
工作计划总结、活动登记表、文件、通知及卫生通报表原件等
(最低3分) |
院学生会公寓部正副部长 |
|
|
1.3
会议
活动
出勤
(10分) |
该项得分以院学生会公寓部所做的考勤记载为准。全勤并无迟到早退现象的单位得满分。每次会议或者活动每缺勤一次扣2分,干部培训班旷课者扣1分每人次,最高扣5分。 |
院学生会公寓部正副部长 |
|
|
1.4
基本
工作
(10分) |
院学生会公寓部卫生抽查和日常卫生检查各公寓委员是否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
院学生会公寓部正副部长 |
|
|
1.5
其他
工作
(2分) |
材料上交是否及时,工作效率如何 |
院学生会公寓部正副部长 |
|
|
2、
活
动
开
展
(20分)
|
2.1
社会
活动 |
各班公寓委员独立或联合其他班级与社会单位举行的面向社会的活动,每次加4/N分(N为参加组织活动的院(部)的数目) |
院学生会公寓部正副部长
|
|
|
2.2
校际
活动 |
各班公寓委员单独或联合其他兄弟班级与其他学校举办的活动,每次加3/N(N为参加组织活动院(部)的数目)
|
院学生会公寓部正副部长
|
|
|
2.3
院际
活动 |
各班公寓委员单独或联合其他院(部)兄弟班级开展的活动,每次加2/N分(N为参加组织活动的院(部)数目) |
院学生会公寓部正副部长
|
|
|
2.4
院内
活动 |
各班公寓委员单独展开的面向本院的活动每次加0.5分 |
院学生会公寓部正副部 |
|
|
2.5
创新
加分 |
所有活动视创新度每次加0.1 分 |
院学生会公寓部正副部长 |
|
|
2.6
公寓
文化
宣传
(5分) |
贯彻寝室安全及文化教育,开展公寓文化交流,为学生服务,并取得一定效果。(含《公寓之窗》) |
院学生会公寓部正副部长 |
|
|
2.7
公寓
文化节
宣传
(5分) |
“公寓文化节”宣传工作经检查,到位者加5分,迟迟不到位者酌情扣分,直到扣完为止,结果根据院学生会公寓部的检查记录为准。 |
院学生会公寓部正副部长 |
|
|
3、
活
动
结
果
(30分) |
3.1
五
星
级
(7分) |
“五星级文明寝室”得分计算公式为P1=(A1+B1)/2
A1=7-0.6(N1-1),其中N1为按各班“五星级文明寝室”数占院寝室总数(不包括毕业生寝室数)的比例。
B1=7-0.6(M1-1);M1 为各班按五星级文明寝室个数排名 |
院学生会公寓部正副部长
|
|
|
3.2
四
星
级
(5分) |
“四星级文明寝室”得分计算公式为P2=(A2+B2)/2
A2=5-0.4(N2-1),其中N2为按各班“四星级文明寝室”数占各班寝室总数(不包括毕业生寝室数)的比例。
B2=5-0.4(M2-1);M2 为各班按四星级文明寝室个数排名 |
院学生会公寓部正副部长
|
|
|
3.3
三
星
级
(4分) |
“三星级文明寝室”得分计算公式为P3=(A3+B3)
A3=4-0.3(N3-1),其中N3为按各班部“三星级文明寝室”数占各院、部寝室总数(不包括毕业生寝室数的比例)。
B3=4-0.3(M3-1);M3 为各班三星级文明寝室按个数排名 |
院学生会公寓部正副部长 |
|
|
3.4
五星级
标兵
寝室
(2分) |
每获得一个五星级标兵寝室加0.5分,加满为止。 |
院学生会公寓部正副部长 |
|
|
3.5
寝室
文化节
(8分) |
“公寓文化节”获奖加分, A=5-0.4(n-1);
n为积分名次(排球赛、拔河赛不计算在内) |
院学生会公寓部正副部长
|
|
|
3.6
迎新
寝室
美化
(4分) |
在迎新寝室美化大赛中,所有班级按积分排名加分A=3-0.2(n-1);
n为积分名次 |
院学生会公寓部正副部长
|
|
|
4、
部
门
整
体
形
象
(20分) |
4.1
民信
成绩
工作
总结
(10分) |
该项得分取于评委会全体成员所打分数的平均分。全体评委会成员在听取各班公寓委员工作总结之后,可以对其的真实性进行质疑,确定无误后评委给予集体打分。 |
院学生会公寓部正副部长 |
|
|
4.2
校公
寓部
意见
(5分) |
年度内对院学生会公寓部工作的支持力度 |
院学生会公寓部正副部长 |
|
|
4.3
民意
成绩
(5分) |
班级学生对本班公寓委员的看法 |
被考评班级学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