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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着“团结、求实、创新”的工作方针.为了促进我院各班同学参加文娱活动的积极性,提高学习热情,同时为了保证我部各项工作开展的质量和效果.我们以评优为手段,推进各班搞好班级建设,特拟订以下评优细则: 一、 参评对象:院属各班
二、 评比名额:6名
三、 评分方法:采取最终评分制
四、 评分细则 (一) 日常工作 1、 按时出席我部举行的工作会议,有事必须事先请假,迟到须说明原因.无故缺勤的每一次扣一分,旷会4次或者迟到、早退者取消评优资格. 2、 计划和总结,未能及时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的每一次扣3分. (二) 活动方面 1、 所在班级在文娱活动中获奖的同学,按照《财经政法学院综合测评方案》的相关规定内容加分. 2、 活动类型 (1) 班级内所组织的文娱活动每次加5分. (2) 兄弟班级联合举行的文娱活动每次加4分. (3) 各班活动甲酚以每月上缴的活动登记表为准,逾期作废. 3、 所在班级参加文娱部组织的活动获奖加分 (1) 一等奖:+4分 (2) 二等奖:+3分 (3) 三等奖:+2分 (4) 优胜奖:+1分 附:互评成绩评分标准(分值0——5分) (1) 活动有创新意识,对广大同学的学习、生活有促进作用,积极向上. (2) 活动组织严密,无重大失误,有活动计划和总结. (3) 活动影响大,反响强烈,得到广大同学的支持、参与和好评.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本条例解释权归属财经政法学院文娱部
财经政法学院文娱部 200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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