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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 狠抓落实 切实提高教学质量
——财经政法学院2008年教学工作计划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时间:2008-04-27     浏览次数:    字号:    

    2008年是我校实施 “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之年,是学校改革、稳定、发展的重要之年。我们要围绕着学校整体工作安排,在院党委的正确领导、大力支持下,锐意创新、深化改革,切实提高教学质量,为学院取得新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以课堂为中心的思想,深化改革,锐意进取,全面落实《湖北民族学院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意见》,切实抓好教育教学质量工程,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教学工作的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具体工作思路:

一、深化改革,进一步理顺教学管理体制

1.落实新的教研室设置体制,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教学中的基础和核心作用

    根据我院实际,教研室不仅是教学工作的基层组织,而且在教学工作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根本保障。

    我们要围绕着新的教研室设置体制,进一步加强教研室建设,提高教研室在学院各项工作尤其是教学工作中的地位,明确教研室主任的职责和权利,尤其突出教研室主任在专业建设和教学管理中的责任和权利,提高教研室主任的待遇,优化各个教研室的课程设置和人员定位,确保教研室功能的充分发挥,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我院教学工作中的基础和核心作用。

2.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度,不断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

   青年教师是学院发展的希望所在,培养高素质的青年教师队伍是我院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对青年教师的指导与培养,充分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使广大青年教师尽快熟悉和适应高等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对近三年以来调入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青年教师实施教学导师制度,帮助他们在教学科研等方面迅速成长。

3.实行课程负责人制度,明确课程负责人职责,切实加强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

对我院各专业教学计划内的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及社科部所承担的全校性思想政治理论课,原则上都要实行课程负责人制度。根据我院课程建设的实际,各个教研室要有计划有步骤的选择符合条件的课程逐步加强建设,以课程建设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一般而言,省级、校级优质(精品)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其他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讲师以上职称;教研室主任原则上应担任本教研室一门主干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对课程负责人实行目标管理制度;根据实现目标的不同情况,由学院按以下标准核发奖金:校级优质课程奖励3000元,校级精品课程奖励5000元,省级优质课程奖励8000元,省级精品课程奖励10000元。

二、加强管理,确保日常教学秩序的稳定运行

   日常教学秩序的稳定是做好各项教学工作的前提和根本保证,我们要按照学院及学校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加强日常教学管理,严格执行劳动纪律,规范各类岗位职责,加强教学质量的过程管理和控制。

1.任课教师必须按照《财经政法学院教师教案规范要求》,并结合《湖北民族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程》的要求,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深入钻研教材,阅读大量参考文献,结合学生专业特点及知识情况认真备课,写好教案或讲授提纲。

  2.继续实行教师课堂教学负责制,明确课堂教学中教师的主导作用。任课教师必须对课堂纪律、学生课堂出勤、教学质量和效果等全面负责,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3.任课教师必须做好所任教课程的辅导答疑工作,帮助学生加深理解和全面掌握课堂讲授的重要内容,了解学生的授受情况和解答疑难问题,重视因材施教,注意发现和培养优秀人才。同时,要按教学进度,及时向学生布置作业,并提出明确要求和交作业时间,认真、细致、及时批改作业,要指出作业中的突出优点、独立见解,对错误要督促学生纠正。教师要要规范做好学生平时成绩的登记。

4.按照《财经政法学院课程教考分离实施方案》的要求,继续深入改革课程考核办法,有计划、有步骤地扩大实行教考分离课程的范围,积极探索以考试的改革推进教学质量提高的新途径。规范学生期评成绩办法。

5.严格执行教务处关于教师调停课的相关规定,尽可能减少调停课的比率。同时,对教师调停课后的补课情况加强记载和检查,严肃教学纪律,稳定日常教学秩序。

6.严格各项劳动纪律,切实增强教师的责任意识,杜绝教学事故的发生。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学校关于教学事故的有关规定,增强教学责任意识,杜绝教学事故的发生。

   7.贯彻实施《教学副院长职责》、《教学科长职责》、《教研室主任职责》、《实验室主任职责》、《教学秘书职责》等各项岗位职责,规范各个教学管理环节,明确各个岗位的责任和权利,加强协调,提高教学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确保教学秩序稳定运行和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8.进一步规范教学档案管理,加强教学档案的平时收集和整理。

9.切实落实关于教学管理人员和全体教师听课评课的制度,加强管理,相互学习,提高教师授课水平。

三、加大投入,突出重点,切实推进各项质量工程

   1.继续加大投入,推进课程建设有新的突破。按照我院《课程负责人制度实施办法》,按照目标管理的要求,对于符合条件的课程作为院内重点课程进行前期投入加强建设。对于前期建设基础良好的课程,进一步加大投入,力争建成校级优质课程、省级优质课程甚至精品课程。

   2.落实专业负责人制度,切实加强专业建设。各教研室主任即为本专业的专业负责人,在开展各项教研室工作中,要配合学院把专业建设放在中心地位加强思考和谋划。要根据本专业的实际,采取多种措施,从不同侧面推进本专业的发展。确保各级各类专业评估的顺利通过,力争在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等方面有新的发展。

3.加强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立项工作,提高教师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水平.继续设置财经政法学院教学改革立项专项经费,鼓励教师研究教学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深入进行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的改革,积极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的改革。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各级各类教学研究项目,切实开展教学理论研究、教学实践探索和优质教学资源开发。加强院内教学研究项目的管理,积极支持教师申报校级以上的教学研究项目和优秀教学成果奖,立争我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及成果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4.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支持我院教师积极参加学校青年教师优质课竞赛和教学明星奖的评选活动,努力培养我院的教学名师。同时,充分发挥我院优质课教师、明星教师的示范作用,大力表彰在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

     5.强化教学质量考评,切实提高教学质量。提高教学质量,科学有效的考评机制是关键。根据我院近几年来加强教师教学效果考核的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凸显奖优罚劣的思想,采取更加科学合理的办法,强化考评,增强教师质量意识,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对教师日常教学的考核由院内教学专家组、教学管理人员、学生课堂测评等三部分组成,对综合考核前十名者年终课酬标准上浮5元,对综合考核考核后三名者,课酬标准下浮5元。

   四、加强实践教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1.根据学校统一安排,适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以素质教育为核心,适当加大基础课实验教学比重,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建立体现我院办学优势和特色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

2.加强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促进实验课教学质量的提高。进一步明确实验室管理人员、实验课教师的职责,规范实验教学的全过程,提高实验室的综合效益,鼓励开设计性、综合性、创新性实验项目,提高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推进实验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的改革与创新,进一步明确实验指导教师的职责。加强实验教学的过程管理及“三期”实验教学检查,进一步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3.加强专业实习、社会实践和毕业论文等实践环节,提高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增强学生就业的竞争力。强化实践育人意识,促进学生知识应用能力、动手能力和实践素质的培养。拓宽学生校外实践渠道,加强校外实习基地建设,推进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的紧密结合。加强各专业实习环节管理,加强各专业实习过程检查,加强各专业实习结果分析,采取各种有力措施,确保学生各实践环节的时间和效果。进一步按照本科各专业毕业论文的要求,加强指导,规范管理,不断提高毕业论文的质量和水平。

    4.加强学生创新能力培养,提高学生创新能力。营造良好的氛围、创造有利的条件,积极引导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有意义的创新活动。依托广大教师,充分发挥学科专业负责人的作用,利用我院各专业的优势,按照学校大学生创新基地建设的要求,切实加强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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